第三十二章 隔墙有耳

曹魏之子 佚咒 加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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铮的一声断响,古琴之上的弦丝瞬间断开,弹往了一侧。

一双洁白粉嫩的青葱玉手停在了半空,良久才传来一位女子的幽幽叹息声。

此刻她独自坐在曹府的一间独立小楼之中,手中的琴弦早已停声多时,她却依然保持着抚琴的模样。

想起去世已经五年的父亲,又想起如今在曹府内的生活,只能一叹来抒发心中的情绪。

倒不是曹府的生活有多艰苦,反是无忧无虑才导致了她有些莫名的惆怅,每日除了抚琴自娱,便是看书写诗,又或是在侍女的陪同下于曹府的后花园中溜达一圈。

看了眼临近午时的天空,此刻晚春的许都还有些许凉意,正好可以去后花园中嗮嗮太阳。

于是赶紧唤了贴身侍女过来,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这间独栋的小院。

院外阳光洒在了她国色天香一般的容颜之上,犹如盛开的雍容牡丹,美目流盼,清雅高华。

此刻才出了房门,稍微用白嫩如玉的右手遮挡了一下阳光,这才轻灵的向着石子小路走了过去,乌黑的发髻披于背心,让那苗条的身形显得更加婀娜了几分。

蔡琰,字文姬,微微皱着柳叶秀眉,已经来到了花园之中。

阳光普照,唯一的缺点便是院外佳人的脸上没有半点人间的味道,就好像七情六欲都不在她的身体之中,有得只是些许的冰冷,和一点淡淡的傲然之气。

蔡琰的小院就在曹府后花园的边上,由这里可以每时每刻的欣赏到后花园中的一草一木,显得甚是惬意,所以在初到曹府时,蔡琰一眼便看中了这里。

而曹操敬重她的父亲,在她父亲去世后,更将这份敬重挪到了她的身上,于是接了她来曹府居住,对她的要求也是从无拒绝。

主仆二人穿过一段水面的廊桥,小湖中的莲叶已经青绿,点点含苞待放的粉色花蕾也做好了盛开的准备。

蔡琰没有停下脚步,一直穿过小湖,然后在花园的院墙处停了下来。

这里贴着墙面矗立了一排架子,架子上则摆放着许多陶土的花盆,她每日最喜欢的事情,就是来这里照顾这些花盆中的植物。

相对于人而言,蔡琰更喜欢和这些没有思绪的植物打交道,她喜欢诗词,喜欢妙乐,喜欢尽情的挥笔书写,却很不喜欢和人交流?

有人说她孤芳自赏,有人说她绝世独立,不过这些形容她从来不想理会,在她的世界里,她不觉得谁能够真正的理解她。

“喂喂喂,刚才在伯母那里你说我是蠢货,你那曹节妹子又说我是神棍,你们家的待客之道当真是别具一格。”

一个男声从院墙后面传过来,蔡琰听着一怔。

“我妹子说你是神棍我不敢苟同,但我说你是蠢货,这点倒是事实。”

接话的这个男声蔡琰却是认得的,应该就是曹氏的长子曹昂。

“我再蠢还能蠢过你们?在博望坡时……”

“好了好了,还在说博望坡,那次也不知道你是撞了什么大运,才给你蒙对了一个火攻,也不用时时拿出来说道吧?

我说你蠢是指别的方面,比如诗词你会做吗?不会吧?我之前看你写的那些狗爬字迹,就猜到你们仙人子弟恐怕是不好此道。”曹昂的声音不大不小,但是充满了讥笑。

“岂,岂,岂有此理,我现在就做首诗给你知道厉害。”

曹昂闻言又是一声大笑,嘲讽道:“那你做啊,我就在这里等着听,倒是要看看字写的还不如小儿的人,能做出什么千古名句来?”

蔡琰听到这里,已经决定离开,毕竟偷听他人谈话是十分不礼貌的行为。

对于诗词她是比较有兴趣的,但是听曹昂说对方连字都写不好,那做出来的诗已经可以想象其水平,与其听到不入耳的诗词,不如远远躲开,别污了自己的耳朵才好。

“锄禾日当午……”

墙的那一边似乎终于开始作诗了,蔡琰倒是一怔,对方并不是想象一般的糟糕,所以才跨出去的步子又停了下来,好奇的等着下文。

“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。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。”

蔡琰已经重新转过身来看向了那面墙壁,这首诗虽然不是眼下流行的骈文,但是作为对偶诗却非常的厉害,短促的仄声韵律,给人有些急切悲愤的感觉。

此刻正值春耕结束,这诗一出,甚至让人可以清晰的看到农夫在烈日下辛苦的锄地,感慨一粥一饭的来之不易,如果说这不是好诗,那天下间恐怕再无人敢说会写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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