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七章 强势

荒古人尊 尘缘墨熙 加书签

《荒古人尊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OPPO小说oppoxiaoshuo.com

却不曾想到尽然这么有这种效果,其实宁岳忘了,他现在是荒体,所以才能够用这种方法,若是当初的身体,恐怕直接就被绞碎了。

这一下这群人就跟见了鬼一样,或许比见鬼了还要惊讶,毕竟这荒冢可到处都是鬼。

见他们这一副表情,宁岳淡淡一笑,而后又将目光放在一名升龙五重天的散修身上,升龙一重天的散修在他手上根本走不过一招,宁岳也就将目标换了一人,那散修被宁岳的目光这么一看,顿时一股冰凉的感觉油然而生,仿佛落入了冰窟,那散修身体一震,而后说道。

“诸位,看来此子身上肯定有重宝,恐怕那天地异象也是因他而起,各位且一同将其拿下,之后再商量如何分配那宝物。”

宁岳一怔,这才明白,原来这群人是以为那天罚以及紫色的光柱是有重宝出现,怪不得这群人一直不肯走,紧接着,宁岳的目光冷了下来,内心有些苦涩。

“这就是大荒人族,尽然堕落到这种地步。”

殊不知修者之间弱肉强食,为了一件宝物便能够血流成河,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。不过宁岳的感慨也不无道理,宁岳所看到的都是大荒人族为了对抗天族极为一致,所以才有了这分感慨。

“我没有什么雄心壮志,但既然我知晓了大荒的秘密,那我也不能任凭这样下去。”

宁岳喃喃道,手中取魂镰挥了一下,而后直冲向那名升龙五重天的修者,其实升龙五重天在这群人之中也只是中等,其中最强的是那名升龙九重天,这才是宁岳最为忌惮的,而且看他那样子似乎在与一哥的战斗中一直是能避则避,恐怕是打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想法,不过宁岳的注意力一直紧盯着他,倒也不担心她会突然偷袭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尘缘墨熙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OPPO小说oppoxiaoshuo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温馨提示:按 Enter⤶ 返回目录,按 阅读上一页, 按 阅读下一页,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阅读。
荒古人尊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,OPPO小说只为原作者尘缘墨熙的小说《荒古人尊》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尘缘墨熙并收藏《荒古人尊》最新章节。
志怪书
志怪书

松风吹断茶烟,白云堆里,神仙安眠。不觉梦起当年,村口树下,老人讲古,那些惊呆幼童的神仙鬼话、狐精山怪,不真也不幻,诡谲也浪漫,仍是觉得妙不可言。

金色茉莉花 连载 88万字

剑道余烬
剑道余烬

“剑修,可以站着死,不可跪着生!”谢玄衣坠入北海,却在【不死泉】的浇灌之下,意外迎来了第二次人生。沉疴已去,新火重燃。一点余烬,可以燎原。妖女,剑仙,佛子……群魔乱舞,大潮将至,又是一个黄金盛世!前世身体孱弱,这一世便以金色元气炼体,成就琉璃金刚骨!当年三百飞剑,尽数折断,那便炼化一整座剑气洞天!“符箓,阵纹,道术,我都只会那么一点——”谢玄衣独坐大阵之中,昔日长剑,横摆膝前。“谁说剑修所悟之道,

会摔跤的熊猫 连载 128万字

剑来
剑来

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。我陈平安,唯有一剑,可搬山,倒海,降妖,镇魔,敕神,摘星,断江,摧城,开天!

烽火戏诸侯 连载 2350万字

我的模拟长生路
我的模拟长生路

仙道何其难!更何况这个被一场瘟疫彻底改变的修仙界!凡人身带疫病,仙人一旦接触,轻则修为下降,重则还道于天,于是仙凡永隔;仙法不可同修,整个修仙界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黑暗森林;……李凡穿越而来,虽有雄心万丈,却只能于凡尘中打滚,蹉跎一生。好在临终之时终于觉醒异宝,能够化真为假,将真实的人生转为黄粱一梦,重回刚穿越之时!于是,李凡开始了他的漫漫长生路!第二世,李凡历时五十载终权倾天下,但却遍寻世间而不见仙

愤怒的乌贼 连载 645万字

仙子,请听我解释
仙子,请听我解释

大炎皇朝国祚一千三百余年。皇帝病危,太子监国,地方仙门盘踞,中央权相乱朝。一觉醒来,许元看到了深山的雨夜破庙,看到了诡异的断臂石佛,以及,那位篝火旁面掩薄纱的黑衣女子。......他成了最终BOSS第三子,身世清白、根正苗红的反派嫡系。虚假的反派锦衣玉食坐等被打脸,真实的反派一上来就被个大冰坨子拎着满世界逃。金手指?虚假的反派才靠金手指发家致富,真正的反派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!“天不生我许长天,反派

弥天大厦 连载 299万字

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,所有章节均由网友上传,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。

Copyright © 2025 OPPO小说 All Rights Reserved.

本站所有小说均由程序自动从搜索引擎索引

Copyright © 2025 OPPO小说

本页面更新于2024-08-15 23:24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