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暮夕虽然这么说,但并没有把握约纪与棠出来,她对自己的态度总是时冷时热,全看心情。从她胃病出院以后,赵暮夕每天都会发消息提醒她吃晚餐,她不会每条都回,偶尔会回一条“知道了”,高冷得很,也许真是太忙了。
住院的那几天,赵暮夕基本每天都陪着她,现在几天不见,倒还有点想她了。难道自己是受虐狂么,和纪与棠相处,打个不雅的比方,明显是自己的“热脸”在贴人家的“冷屁股”,也不知道有什么可乐呵的。
赵暮夕以前还走挺高冷的人设,都是别人追她,等到了纪总这,人设全被狗吃了。每次纪与棠一回她消息,她捧着手机,笑得嘴角都要咧到耳根后边,赵暮夕自己没察觉,都是林微说的,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和哪个野男人调情。
赵暮夕这时候就要说,二十五万呢。
“今晚?”
纪与棠看了眼日程安排,今晚是空着的,“我有时间。”
纪与棠挂掉电话,又没有拒绝她,看着最近与她频繁往来的通讯记录,自己都费解,怎么会拿这样一个人来消遣。
“那下班的时候,我去公司找你?”
“嗯。”
她一声轻叹的尾音,真好听,听得赵暮夕都不舍得挂断电话,别人都说林微性感,在赵暮夕看来,纪与棠要比林微性感多了,林微只是表面上的性感,但纪与棠是骨子里的。
从来没人用“性感”来形容纪与棠,赵暮夕是第一个,而经过后来的实践证明,赵小姐的直觉十分准确
“你别太累了。”
赵暮夕柔声道,大半个月过去,她似乎都把关心纪与棠当成了自己的一个习惯。
耳畔一声轻柔的叮咛,让纪与棠片刻失神,转念一想,只要给钱,这位赵小姐对每个人都是这样,没什么稀奇。
晚上她们去的一家中餐厅,两个人点了四五道菜,都是清淡少油的类型。
“来,先喝汤。”
赵暮夕帮她拿过碗,小心翼翼地盛了一碗牛骨汤,又送了上去。
说来奇怪,喝过赵暮夕送的汤以后,再喝其他,纪与棠总觉得味道不尽人意。
“怎么不喝了,”赵暮夕见她喝了两口,就放下了勺,之前住院时明明每顿都能喝两小碗,所以今晚赵暮夕特意点了一大碗汤,“你不是挺爱喝汤吗?”
“我不爱喝汤。”
纪与棠将汤碗推开。
“我知道了,”赵暮夕单手托腮,歪着头,然后笑眯眯地看着纪与棠,厚脸皮说道,“纪总只爱喝我煲的汤,对不对?”
纪与棠优雅端庄地喝着凉白开,“几天不见,脸皮见长。”
“纪总,”高冷又闷骚,赵暮夕似乎有点了解她了,传说中的口嫌体正直大概就是纪总这种类型,赵暮夕同她说话越来越随意,有时随意到自己都忘了还有任务在身,“只要你说一句,每天都想喝我煲的汤,那我就每天都给你煲。”
纪与棠抬了抬眸,关注点有点特别:“你经常给人煲汤?”
“我只给喜欢的人,”赵暮夕脱口而出,意识到什么后,有点尴尬地改口:“不是那种喜欢,你知道的。”
补充一句,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。赵暮夕汗。
纪与棠每天都接触五花八门的人,还没有人能在她眼皮底下耍花招,可是赵暮夕刚刚说那句话时的眼神。赵暮夕,你是不是有点入戏太深了?
“你还会害羞?”
纪与棠轻笑一声。
“哪有。”
赵暮夕不看她,若无其事地低头夹菜吃。
纪与棠答应她出来,因为和她一起吃饭,挺舒服的。一个人吃饭觉得无味,酒桌上的应酬又虚与委蛇,虽然赵小姐也是演戏,但同那些大腹便便的油腻商人,还是有着天壤之别。
赵暮夕平时很随意,也就是偶尔出入那些酒会晚宴,端着架子,装个样子。比起夹在有钱人中间喝高级洋酒,她更喜欢走在马路上啃煎饼果子,她喜欢钱,但并不喜欢所谓的“上流生活”,活着多累啊。
她从小到大最大的愿望,就是有自己的房子,因为受够了租房被人赶的生活,有条件的话,弄个十套八套房产更好不过,天知道她小时候多羡慕包租婆的职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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